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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突出“四高”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10月24日,2019年湖北省秋冬农业生产现场推进会在枝江召开,副省长万勇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万勇要求,全省发挥农田建设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后的体制优势,高质量完成好建设任务,对于工作绩效突出的地方,将以省政府名义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资金奖励。
一是思想认识要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事关“三农”发展全局的重要政治任务,是稳定农业投资的重要支撑。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做好改革前后的衔接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扛起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原项目实施部门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是运转效率要高。从今年起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是新建任务,必须要在一个项目年度周期内建成,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五统一”,切实提高建设和管护效率,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三是投入强度要高。在省级层面,原则上要保持原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变,市县要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加大县域内资金统筹和配套补助力度,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水平不低于‘十三五’以来平均水平。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四是建设质量要高。对今年新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严把建设质量,逐块验收合格后上图入库。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摸底评估工作,全面摸清底数,按要求上图入库。项目布局上,要优先安排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先安排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土地流转和集约经营区、优先安排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和整治村、优先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市场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开发,科学规划,同步推进,提高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
为高质量推动全省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省政府将建立健全专项工作评价激励机制,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结果靠前的8个县和综合排名提升最多的2个县,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分配下年度资金时,对每个县安排5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