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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1-03-16 作者: 来源:农田建设管理司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农田建设调度制度等相关要求,定期调度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强化项目建设督促指导,为全面完成中央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农田建设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予以优化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及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照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清单和各省批复的年度实施计划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年度调度范围为当年批复的农田建设项目和以往年度批复实施但未竣工的项目。 

  二、调度时限和形式 

  实行农田建设项目月调度制度。各省农业农村部门应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以项目为基本单位,在每月10日前,按月填报当年度截至上月末的农田建设项目累计进度情况。各省农业农村部门在通过系统填报进度的同时,要将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表(见附件,文件采用PDF或JPG等格式)上传至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表应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或盖章。农业农村部于每月15日前汇总形成全国农田建设项目进度结果。 

  2021年4月初开始第1次调度,填报截至3月底的农田建设项目累计进度情况,各省农业农村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线下纸质报送为主、线上系统试填为辅的方式于4月10日前填报。从2021年5月第2次调度开始,全面采用线上系统调度。农业农村部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调度各省农田建设项目进度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相关指标已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考核和评价激励内容,也是近年来审计关注的重点。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调度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填报专人负责制和单位负责人把关制,及时客观反映农田建设项目进度情况。 

  (二)认真填报信息。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项目市县及时做好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按时填报进度信息;对各级定期调度数据进行审核汇总,确保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上传的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表未签字盖章,或与系统填报数据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对照年度建设任务,总体建设进度较慢的省份,要做好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说明。 

  (三)严格核查通报。农业农村部将对各省农田建设进度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与核查,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各省要用好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完善督促指导、约谈通报、奖优罚劣等工作手段,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任务落实落地、保质保量完成。 

  本通知印发后,《农业农村部关于建立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农建发〔2019〕3号)同时废止。 

    

    

  附件: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表 

                                    

  农业农村部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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